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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管理办法


道路与桥梁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


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实验教学管理,充分发挥实验室资源优势,促进资源共享,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实验教学改革,逐步面向学生全方位开放实验室,为学生课外实验、创新实验和科技活动提供有力支持,从而为形成高素质人才培养机制打下坚实的基础,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验室开放的原则与意义

1.实验室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实验室对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

2.实行实验室开放是充分发挥实验室现有资源、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的有效措施。

3.实验室开放工作应贯彻“面向学生、因材施教、形式多样、讲究实效”的原则,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

二、实验室开放的形式与条件

1.实验室开放的具体形式分为学生参与科研型、自选实验课题型、学生科技活动型、计算机应用技术提高型等,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加以启发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1)学生参与科研型开放实验:主要面向高年级本科学生,实验室定期发布科研项目中的开放研究题目,吸收部分优秀学生早期进入实验室参与科学研究活动。

(2)自选实验课题型开放实验:实验室发布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型、设计型自选实验课题,鼓励学生进行创新设计实验。学生在实验中必须独立完成课题的方案设计、试验装置安装与调试,完成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

(3)学生科技活动型开放实验:学生自行拟定科技活动课题,结合实验室的方向和条件,联系相应的实验室和指导教师开展各类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或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的实验活动。

(4)计算机应用技术提高型开放实验:针对非计算机专业学生,利用计算机进行软件开发、课件制作、网页设计、网站建设等,提高计算机实际应用能力的实验活动。

2.本规定所指的实验室开放,是指对本校或外校学生的开放。应满足以下条件:

(1)开放的时间:计算机机房应实行早八点至晚十点的“全天开放”、值班运行的管理模式。基础和专业实验室应在完成教学任务外的时间进行开放。

(2)开放的形式:实行预约,学生的实验课可在实验室有空隙时间内进行预约;对实验项目有兴趣的学生可以单独与实验教师预约,在达到一定人数后,由实验教师通知学生参加实验。

(3)开放的内容:实验的内容可以是教学计划内或计划外的,或者是学生自选课题与科技创新活动,是对教学计划内必做实验的巩固、延续和提高,包括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各类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软件开发、课件制作、网站建设等。

(4)对外开放:实验室可在有空隙时间内,对市内其他院校进行开放,以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

三、实验室开放的管理

1.实验室开放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实验教学及设备管理处、教务处协调组织。学院主管实验室工作负责人直接领导本学院的实验室开放工作,并积极采取措施鼓励实验室进行多种形式的开放活动,充分发挥学院管理实验室的作用。各实验室应本着实验教学改革的精神积极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

2.学生要求自带实验课题或各类科技创新活动的,可向实验室直接提出申请,设计好具体的实验方案或提出创意,经实验室审核同意,学院批准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并报实验教学及设备管理处备案。

3.各开放实验室应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的准备工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在研究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要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的记录。

4.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5.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须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6.学生在实验项目或各类科技创新活动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指导教师要根据学生提交的实验结果和实验态度等内容及时进行评价,并给出实验成绩。

四、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开始执行,有关事项由实验教学及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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