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大学
当前位置: 首页 >> 体制管理 >> 管理制度 >> 正文
体制管理
管理制度

低值耐用品管理制度


一、单价低于1000元的仪器设备与耐用品为低值耐用品。

二、仪表类低值耐用品由实验室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工具类和器件类低值耐用品由各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并入分室账。

三、低值耐用品要做到账物相符,设备管理员定期核查账物。

四、新进低值耐用品及时入账。

五、低值耐用品一般不外借,确需外借的经中心主任批准、登记后方可外借,并按期归还。

六、低值耐用品损坏、损失的要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补充,保证实验运行。

上一条:岗位职责
下一条:道路与桥梁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办法

关闭

重庆交通大学-道路与桥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版权所有
电 话:023-62652316  传 真:023-62652316  邮 箱:tmgcxy@cq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