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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办法

道路与桥梁实验教学中心激励政策措施


道路与桥梁实验教学中心激励政策措施

二〇一一年三月

根据道路与桥梁实验教学中心的定位和建设目标,学校高度重视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在基础条件建设、管理体制、师资队伍、运行管理等方面,制订和完善一系列了政策和激励措施。

一、重视基础条件建设,为中心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长期以来学校一直重视中心的基础条件建设,学校每年向中心固定投入设备购置和维护运行经费以外,近几年连续实施了“日元贷款”、“交通部专项建设”、“中央和地方共建”、“交通部特色专业教学设备建设”等项目,保障了中心设备装备水平的提高,完善了教学、科研基础设施,已实施或正在实施设备购置、基本建设费用8589万元,近三年新购仪器设备1195.60万元。

在“十二五”发展建设规划中,学校将中心特色实验室的基础条件建设放在优先考虑的地位,通过自筹资金以及“中央和地方共建”、“交通部特色专业教学设备建设”等支持项目,计划在建设期内向中心投入3000万元建设经费,其中包括仪器设备购置、设备设施升级改造等基础条件建设经费2300万元。

对在建的双福新校区,学校加强了对中心实验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倾斜和支持力度,在合理布局和完善实验用房的基础上,使中心接待学生实验的能力得到显著提高,中心在建的面积为4000多平方米的“建材实验室”、“力学实验室”等实验基地已通过规划论证,预计在2014年底可投入使用。

二、管理体制保障政策

中心依托“山区桥梁与隧道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交通土建工程材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土木工程”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保证了中心在国家级实验平台上的建设与发展。从2008年开始,道路与桥梁实验教学中心建立了相对独立的管理运行机制,实行学校、学院两级管理模式,学校在宏观规划建设与管理方面给予指导,土木学院作为依托单位在师资、资源上予以支持。

中心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全面负责中心的建设和实验教学规划及管理,同时设副主任2名、办公室主任1名。中心工作人员采用专职和兼职人员互补,在保证下属各实验室教师队伍相对稳定的前提下,鼓励各室技术人员的相互交流沟通和流动,鼓励教师跨平台(模块)指导实验教学。中心内部实行“中心主任-室主任”两级责任制,中心各下属实验室的教学、科研资源由中心实行统筹调配、共享管理。

三、队伍建设保障措施

建设高水平的道路与桥梁实验教学中心,必须有一支高水平的实验教学队伍。学校把实验教学队伍建设纳入了整个学校的人才建设规划,对实验教学队伍建设作了慎密的规划和设计,制定了高水平实验人员的培养、引进、聘任方案,制订了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的有关政策和激励措施。通过改革,打破传统的实验教学队伍建设模式,建立实验教学队伍与理论教学队伍互通、专职与兼职结合、教学、科研和实验技术结合的有效机制,实现实验教学队伍的整体优化。学校以及中心在队伍建设方面的政策措施有:

1、改革实验室专职人员成长模式

鼓励优秀的实验室专职人员担任理论课教学,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积极支持实验室专职人员承担科研项目;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实验人员申请教改项目,并按学校相关政策建立奖励机制。

2、鼓励高水平任课教师兼职实验室工作

学校要求理论课程教师兼任实验指导工作,并鼓励高职称教师参加实验教学指导、实验教材编写、实验仪器设备开发等工作,带领实验专职人员在实验教学、实验创新、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3、学校在设岗、聘任、考核中制订了向实验教学人员倾斜的相应政策,具体措施有:

(1)对中心主要负责人在科研量化考核时减免部分科研工作量;在岗位定级中,“省部级实验中心的主要负责人”作为“直上”条件之一;中心成员承担的理论教学、指导学生参加科研、教改等工作量全部累加,进行量化考核;

(2)实验教学技术岗位编制中,对重点建设的实验中心,改革与建设编制岗位所占的比例可以达到中心实验技术岗位的10%以上;

(3)设立“实验教学改革奖”,对成绩突出的实验教学人员以及在全国性竞赛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指导教师进行奖励,在岗位考核和职称晋升时给予倾斜;

(4)鼓励中心成员申报校、省及国家级实验教学教研项目,对于申报成功的省部级以上项目项目,学校按一定比例提供配套经费,对于校教改项目,土木建筑学院按1:1提供配套经费;

(5)鼓励中心成员积极创建精品实验课程、编写相关教材,校级及以上精品实验课程建设每门资助3~5万元;主编出版教材每部资助3~5万元;自编实验教材每部资助0.5~1.5万元;

(6)支持和鼓励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优先选派省部级和国家级实验中心的专、兼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到国内外知名大学对口进修和培训;

(7)除学校的相关政策外,中心通过开放基金以及其它创收渠道,鼓励和资助实验教师承担教学改革项目和发表教学改革论文,特别是对利用教改成果改进和开发新实验项目的,给予物质奖励。

四、运行管理保障措施(在科研资源转换、教学科研相结合、资源整合等方面补充制度,并对合适的制度进行必要展开阐述)

为保障实验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和规范中心的运行管理,根据学校实验教学管理的相关文件:《重庆交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管理的意见》(交大办[2006]30号)、《重庆交通大学关于规范实验教学的意见》(交大办[2006]31号)等的规定,实验中心结合自身的实际,建立了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与配套措施,包括《学生实验守则》、《学生实验管理制度》、《实验课考核规定》;《实验技术人员培训管理办法》、《实验室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开管理办法》、《开放基金及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对实验中心实施规范管理,使各项工作不断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

学校制定了实验教学运行经费管理办法,确保实验教学运行经费投入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近几年学校每年向中心划拨约100万元的维护运行经费,用于中心的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对仪器设备维护维修按照设备总值的比例进行动态管理和调整。中心严格控制经费的使用范围,确保经费用在实验中心的运行和管理上。另外,中心将对外技术培训、工程检测等社会服务创收的部分经费进行统一管理,必要时资助设备维护开支和教学改革项目。

五、教学质量保障措施

中心根据实验教学大纲确定的实验教学质量目标,制定了实验教学质量保障措施。对新开设实验项目实行检查、验收制,确保实验项目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实验教学与理论课程教学一样,都接受教学主管部门和各开课学院的课程检查制度;建立监督、信息反馈机制,实施中心检查、专家评测、学生评教,以监控和保障实验教学质量,具体措施有:

1、建立了评优和奖励机制,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2、中心实验教学大纲、课程、实验项目设置等实行了实验室、教研室、主管学院三级审查制度;3、设立由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专家组成的实验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督导组,现场检查,不定期听课,随机对实验教学进行检查和督导;

4、建立教学质量网络评价体系,学校相关部门定期分析和跟踪网评结果,公开发布网评结果,对优秀教师给予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

5、中心实行了主管领导、实验教师不定期听课和实验教学资料抽查制度;

6、通过问卷调查等形式,建立了学生信息反馈渠道,中心根据教学质量反馈信息,采取有效质量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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