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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管理
质保体系

教学质量保障制度措施


道路与桥梁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教学质量保障制度措施

实验中心根据实验教学大纲确定的实验教学质量目标,制定了实验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对教学、实验及相应管理过程进行了要求和规定,同时建立了健全的监督、信息反馈机制。建立了“学校—中心”二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不断健全体系的组织结构,建立了“监督—反馈-整改”的质量保障长效运行机制,确保实验中心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1)实验教学质量保障制度建设

实验教学的质量与实验教学的各个环节紧密相关。中心从教学理念、教学体系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形成了质量保证体系。为确保实验教学质量,实验中心通过“制度建设为前提,领导重视为保障,内容改革为核心,学生评教为基础,专家评价为主导”来建设和发展我校的实验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中心建立规范的实验教学质量保障制度,建立实验教学专家评价体系以及学生评教体系等。

2)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和督导组保障教学质量

成立由院系领导及校内外资深实验教学专家组成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实验课程教学大纲、实验课程内容和实验项目审定等工作,充分发挥其对实验教学的决策和对示范中心的引导作用。成立由教学专家、实验教学骨干组成的实验教学督导组。教学督导组成员按学校和实验中心有关规定定期深入实验教学现场了解情况、听课,征求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对实验设备、经费投入、实验环境、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实验教学改革、建设与管理等进行评价。

3)实验教学质量保障具体措施

1)对新任课教师进行试讲,现场检查实验教师的动手操作和实验指导能力,未通过者不能上岗,必须整改后重新试讲。学期之初检查任课教师的实验教学教案,检查实验教师的准备情况。

2)实验课程开课期间,实验教学督导跟堂听课检查实验教师的教书育人情况、教学能力、表达能力、课堂掌控能力和指导能力。

3)实验课程结束后,抽查实验报告,检查实验教师的批改实验报告的态度和要求的规范程度。

4)学期末,学生对实验指导教师进行评教,掌握学生对实验内容和实验方式的意见、满意程度以及对实验教师的评价。

通过以上各环节的考评和把关,根据实验教学质量评价制度相关规定,将教师的实验教学效果与工作量考核、职称晋升等相挂钩,并严格执行制度规定的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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