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大学
当前位置: 首页 >> 体制管理 >> 质保体系 >> 正文
体制管理
质保体系

实验场地、仪器设备满足实验教学大纲情况


道路与桥梁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实验场地、仪器设备满足教学大纲情况

重庆交通大学道路与桥梁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于2013年7月获批建立,中心已经完成了资源的优化组合,特别是日元贷款、中央与地方共建、力学学科建设等项目的实施,建成了现代化的微机控制电子万能试验机室、微机控制扭转试验机室、电测实验室、振动实验室、冲击实验室、MTS实验室、结构静测室、结构动测室等,中心面积增加到24500平方米,实验设备台套数及固定资产额稳步增加。设备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满足了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求。在实验室建设过程中,先后承担了多项实验教学改革、科研及工程任务,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果。

在实践教学体系方面,中心针对原有的“三层次、七模块”教学体系过于刚性的问题,继续探索“三维柔性实验教学体系”的重构思路,逐步完善基于培养学生能力的课程实践模块。按照“独立设课,单独考核,分段实施”的原则实施实验独立开课,改变了传统方式中实验环节只是理论课附属内容所带来的一些弊端。土木工程相关专业本科实践教学课程中,目前已建设完成桥梁工程试验检测全方位、全过程的实训体系,并逐步扩大到路基路面、轨道交通等实践课程教学。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实验场地、仪器设备满足我校国家级特色专业——土木工程专业(道路工程方向、桥梁工程方向)的专业实验教学任务要,同时具备面向土木工程其它专业方向(隧道及地下工程、地铁及轨道工程、建筑工程、岩土工程等)及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测绘工程、工程力学、交通工程、地质工程等24个本科专业(方向)的实验课程教学能力。

上一条:实验场地、仪器设备持续改进措施
下一条:教学质量保障制度措施

关闭

重庆交通大学-道路与桥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版权所有
电 话:023-62652316  传 真:023-62652316  邮 箱:tmgcxy@cqjtu.edu.cn